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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533388银河yh533388银河关于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28 00:00    浏览次数:    来源:

yh533388银河yh533388银河关于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复试通知

日前,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法律硕士专业全国联考初试成绩已由教育部发布。经研究,我校定于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第一志愿考试复试(有资格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的考号见附件)。

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复试范围为初试科目和时事政治,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地点在yh533388银河主教学楼11层法学院会议室。

请上述考生携带下列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1)《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如有困难可事后提交,无须加盖省级主管部门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大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学士学位证书请同时携带)。

复试通知以网站公告或电话方式发出,不再寄发书面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法学院网站最新公告或主动与法学院进行电话联系。

联系电话:010-62288088、62288865 杨老师

传真电话:010-62289190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yh533388银河法学院办公室,邮编100081。

特此公告。

附: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的考号。

yh533388银河法学院

yh533388银河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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